会议地址 |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 ||
会议时间 | 2011-10-26 11:40:00-2011-10-28 11:40:00 | ||
承办方 | 中国化工学会培训中心\中国化学工程协会 |
主办单位:中国化工学会培训中心
中国化学工程协会
支持单位:中国新型材料行业协会 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
德国化工协会 日本化学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天红会展策划有限公司
◆ 展览概述:
由于氟元素的特殊化学性质,氟材料性能优异,被广泛应用于军工、石化、电子、机械、建筑等领域。萤石是氟材料的主要原料,中国萤石探明储量占全世界的60%, 世界氟化工大公司看好中国的丰富资源和巨大市场,纷纷进入我国投资办厂。为改变中国是资源大国而非氟材料生产强国的局面,在中国国家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中国已将氟材料列为当前国家重点激励发展的产业,使具有资源优势的中国氟化工进入全新的发展时期。
为了更好地了解国际,国内行业发展趋势,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推动氟化工产业升级,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在得到国家各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1中国国际氟化工暨含氟精细化学品展览会将于2011年10月26日至28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隆重举行,热诚欢迎各相关单位参观参展。
◆同期举办:2011中国国际氟化工产业高层论坛。
◆费用:每场1.5个小时,国内企业费用10000元人民币,国外企业费用3000美元。会议费:2000元/人(含餐费、资料费、考察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组织观众:
我们还将邀请来自美国、德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瑞典、比利时、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科威特、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国台湾、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团体到会参观、交流。
◆宣传计划:
1.通过六万封参观邀请函、二十万张参观券直接邀请国内外邻近国家和地区的工业系统内决策人士及重要买家、大型用户前来参观、洽谈、订货。
2. 展会将在海内外上百家专业报刊、杂志、网站、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宣传报导。
◆参展范围:
1.氟化工原料:氟化钙,氢氟酸,无水氢氟酸,工业氟化铵,工业氟化氢铵,工业无水氟化钾,二水氟化钾,氟化氢钾,氟化钠,工业氟化氢钠等;氟硅酸,氟硅酸铵,氟硅酸钾,氟硅酸钠等;氟硼酸,氟硼砂,氟硼酸钾,氟硼酸钠等;氟化铝,冰晶石,氟铝酸钾等;氟钛酸,氟钛酸钾,氟钛酸铵,三氟化钛等;氟锆酸,氟锆酸钾,氟锆酸铵,四氟化锆等;一氟磷酸,六氟磷酸,单氟磷酸钠,六氟磷酸钾等;氟化钴,氟化铅,氟化银,三氟化锑等;含氟单体等;
2.含氟精细化学品:氟制冷剂及其替代品,氟弹性体,氟碳涂料,含氟涂料,含氟中间体,含氟医药,含氟农药,含氟染料,含氟织物整理剂,含氟电子化学品,含氟表面活性剂及各种含氟处理剂,全氟锌酸,全氟三丁胺,氟氯苯系列产品等;
3.含氟聚合物及其加工产品:氟塑料,氟橡胶, 氟树脂,含氟芳香族化合物等;
◆收费标准:(双面开口展位加收原展位费的20%)
1.标准展位9m2(3m×3m)配置:展出场地、三面展板(2.5m高)、楣牌制作、一张洽谈桌、二把椅子、九平方地毯、220V电源插座一个、二支射灯;
2.光地(36m2起租)配置: 展出场地、保安、清洁服务;
3.国内企业A区:13800元/个展台/展期 光地1400元/1平方米/展期
B区:11800元/个展台/展期 光地1200元/1平方米/展期
国外企业USD4000/个展台/展期 光地USD400/1平方米/展期
◆会刊:
1.为配合展商在展览期间宣传及让客户了解展商并在会后能与之沟通联系,组委会将精心编大会会刊,会刊除向现场参观的专业人士派发外,还向行业主管部门、代理商、销售商、用户单位、协(学)会等单位寄发,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认登会刊版面。
2.会刊版面收费: 封 面25000元 封 一 15000元 彩 页6000元
封 底20000元 封 二 10000元 黑 白3000元
◆其它广告:
1.参观券:规格85mm×195mm,收费18000元/万张,三万张起印。
2.观众入场证件广告40000元/1万个,共3万个。
3.充气拱门:20000元/展期,放置在展厅主入口处。
4.黄金赞助12万元、铂金赞助16万元、详细资料备索。
5. 因广告位有限,如某种广告不能满足展商的需求,以付款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
◆参展提示:
1.索取参展报名表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并加盖章传真至组委会。
2.参展商申请展位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用的50%或全款电汇到大会的指定帐号,余款须在展前两个月付清, 款汇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核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付款,组委会将不保留原定展位。
3.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4.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以主办方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素 , 如重大流行疫情或与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有冲突等, 延期举办此次展览会 , 则主办方有权要求参展方继续参展,并且不承担退还乙方己付费用的责任。
5.为了保证大会整体形象,组委会保留调整部分参展商展位的最终权力。
联系地址 | 上海市群英路88弄1号1102室 | ||
会议网址 | www.cifcexpo.com | ||
联系邮件 | thexpo@126.com | 联系人 | 蔡昆鹏 |
联系电话 | 86-21-54943162 | ||
联系传真 | 86-21-51062763 | 邮编 |